配电箱技术性能及国家规范和标准

2013/5/11 10:24:50 by admin    [百度一下]   

技术性能及国家规范和标准:

  

1



 

GB50254-1996

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》

 

2



GB2682-1981 

《电 

工成套装置中指示灯和按钮颜色》

 

3



GB2681-1981 

《电工成套装置中导线颜色》

 

4



GB4208-1993 

《外壳防护等级



IP

代码)



 

5



GB7251-1987 

《低压成套开关设备》

 

6



GB9466.1-1997 

《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基本试验方法》

 

7



GB50303-2002 

《建筑电气工

程质量验收规范》

 

8



GB50150-2002 

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》

 

9



GB50171-2002 

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、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》

 

10



IEC439-1 

《成套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》

 

11



IEC364 

《建筑物电气装置》

 

12



IEC439-3 

《对非专业人员使用的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》

 

13



JB2436-1992 

《电力

传输控制装置用铜制裸压接端头》

14



要符合国家、

地方质量验收规范及供电局的要求。

 

15

、配电箱(柜)系统图的相关参数要求。

 

1

、一般要求:

    

1.1

、配电箱、柜的所有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。投标人应明确生产的产品执行

的标准(国家标准

GB7251

、行业标准、企业标准),并根据所依据的标准提供相应的国标、

行标或企标(企业标准应高于国标或行标)。

   

1.2



所有的电气元件及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,

如需更改必须按正规工程资料

(洽商)

表格的要求填写并经设计院、建设单位、

监理、

施工单位及厂方代表共同签字认可。

否则由

此产生的损失由供货单位负责。

   

1.3



根据本工程图纸选有代表性的暗装箱、明装箱、配电柜生产样品,

完后通知建设单位、

监理、施工单位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,方可全面生产。

  

2

、箱(柜)体部分:

   

2.1

配电箱、柜的板材的各种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。所有配电箱、柜要求采用符合

国家标准的冷轧钢板。落地柜用

2.0mm

厚冷轧板制作,照明配电箱及控制箱大于等于

600mm

的用

2.0mm

厚冷轧钢板、

小于

600mm

的用

1.5mm

厚冷轧钢板制做。

二层底板需用

2mm

厚冷轧

板。

   

2.2 

落地柜配活顶盖,配电箱不开敲落孔。

   

2.3 

照明箱应设二层门,二层底板与箱体、柜体之间的安装螺栓不小于

M5

,二层底板返边

与箱底不小于

30mm



   

2.4 (

需填写

)

配电箱采用按锁

,(

需填写

)

箱、柜采用通用锁

,

每把锁配两把钥匙。

  

2.5

配电箱、柜的金属部分:包括电器的安装板、支架和电器金属外壳等均良好接地,配电

箱、

柜的门、

敷板等处装设电器,

并可开启时以裸铜软线穿透明塑料管与接地金属构架可靠

连接。

   

2.6

、暗装箱箱体板厚低于

3mm

的在箱体左侧背后附一根通长

--

40×4

镀锌扁钢,两端各长

出箱体

15cm

。箱体板厚大于

3mm

的在箱体左侧背后上、下两端各焊(镀锌扁钢与箱体焊接

时的焊接长度要符合规范要求)

一根

--

40×4

镀锌扁钢,超出箱体

15cm



暗装箱左、

右两侧

的中间上下各

10cm

处各敷设一根

L40×4×50

角钢(已备安装时固定箱体使用)。

  

2.7

、配电箱体、柜体型号、材质、颜色由建设单位确定(并有文字签字记录)。

 

2.8

、所有配电柜均须配

10#

基础槽钢,基础槽钢的外径与配电柜下口外径一致(多台柜并

列时

10#

基础槽钢应为一整体)。

   

2.9

、两台或两台以上的配电箱、柜相邻敷设时,箱、柜的高度、厚度应一致。厂方不清楚

的可与施工方联系落实。(见附表)

   

2.10

动力照明配电箱内,地排、零排、必须有预留压线位置,接地螺栓,不小于

M10

,镀锌

螺栓,接地点必须在箱体内左下角。

  

3

、元件部分:

   

3.1 

所有塑壳断路器、空开选用

 

(需填写)公司产品

,

双电源断路器选用(需填写)产品

,

厂家提供与之配套的电缆接线端子。如进、出线缆大,而塑壳断路器、空开端子小,应设母

排将端子外引。

   

3.2 

配电箱、柜内的电器、仪表等需进行检测及电气耐压、耐流实验,

如设计图纸中设计的

电表由供电部门安装,配电箱柜应留有装表计量的位置,中标后不调价(不含表)。

  

3.3

其它元件、附件及材料均需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。

   

3.4

提供所有元件、导线的合格证及中文说明书(实行强制认证的提供

CCC

认证证书及

CCC

试验报告)。进口产品提供商检证明。

   

3.5

配电箱、柜内的空开、指示灯、按钮、旋转开头等操作及控制和指示元器件下方必须有

固定牢固的标签框和机打标签。

   

3.6

电气元件、规格型号见系统图(请注意楼宇自控、消防、通风器、夜景照明、污水泵和

设计总说明要求等各种控制要求),各元器件规格、型号、控制不清楚的请与设计联系。

  

4

、组装配线

   

4.1

配电箱,柜上的电器,仪表应符合电器、仪表排列间距要求。

  

4.2

全部紧固件均采用镀锌件。

   

4.3

二次配线均采用黑色线,加套管编序,线径按厂家标准。

  

4.4

分层配电箱接线应考虑干线进出。

  

4.5

开关接线端子应与导线截面匹配。

   

4.6

配电箱、柜装有计量仪表的导线;如多芯铜线须采用套管或线鼻压接,并做好搪锡。

  

4.7

电器安装后的配线须排列整齐,用尼龙带绑扎成束或敷于专用线槽内,并卡固在板后或

柜内安装架处,配线应留适当长度。

   

4.8

配电箱、柜所装的各种开关、继电器,当处于断开状态时,可动部分不宜带电;垂直安

装时上端接电源,

下端接负荷,

水平安装时,

左端接电源,

右端接负荷。

(指面对配电装置)

  

4.9

配电箱、柜电源指示等,应接在总电源开关前侧。

   

4.10

配电箱、柜内的配线须按设计图纸相序分色。配电箱、柜内的电源母线,应有颜色分

相标志。

  

相序

  

标色

  

L1 



     L2

绿

     L3 



     N 

淡兰

    PE 



/

绿

   









4.11 

所有铜母线连接处做搪锡处理,裸露部分均喷黑漆,贴色标。

   

4.12 

配线整齐、清晰,导线绝缘良好。导线穿过铁制安装孔、面板时要加装橡皮或塑料护

套。

   

4.13

配电箱、柜内的

N

线、

PE

线必须设汇流排,汇流排的大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,导

线不得盘成弹簧状。

   

4.14 PE

线用

BVR

线,线径选择按

GB 50303-2002   

4.15

配电箱、柜应考虑氧化镁等电缆的安装空间。箱体二层板与箱体之间及二层板与箱体

四周根据图纸进出线的规格及导线多少留出足够的配线空间。配电箱、柜的箱体、二层板、

面板均须有明显而不易脱落的与图纸相符的设计编号

(箱体、

二层板用钢字打出箱、

柜编号)



暗装配电箱箱体应有上或下的方向标识。

   

4.16

凡是两根以上电缆(包括有∏接的电缆)进一个开关的配电箱总开关上端须要设过度

处理装置,过度处理装置的规格必须与系统图中电缆规格相匹配。

   

4.17

配电箱、柜内的

PE

线不得串接,与活动部件连接的

PE

线必须采用铜质涮锡软编织线

穿透明塑料管,同一接地端子最多只能压一根

PE

线,

PE

线截面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。

  

4.18

消防设备的配电箱、柜及配电回路,必须有红色明显标识。

   

4.19

不等截面的两根导线严禁压在一个端子上。

等截面的导线



6

平方毫米以下)

一个端子

上最多只能压两根。

   

2



 

4.20

配电柜为靠墙安装(需填写)前开门,暗装箱为前配线,明装箱为后配线。

  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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