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电箱技术性能及国家规范和标准
2013/5/11 10:24:50 by admin [百度一下]技术性能及国家规范和标准:
1
、
GB50254-1996
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》
2
、
GB2682-1981
《电
工成套装置中指示灯和按钮颜色》
3
、
GB2681-1981
《电工成套装置中导线颜色》
4
、
GB4208-1993
《外壳防护等级
(
IP
代码)
》
5
、
GB7251-1987
《低压成套开关设备》
6
、
GB9466.1-1997
《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基本试验方法》
7
、
GB50303-2002
《建筑电气工
程质量验收规范》
8
、
GB50150-2002
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》
9
、
GB50171-2002
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、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》
10
、
IEC439-1
《成套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》
11
、
IEC364
《建筑物电气装置》
12
、
IEC439-3
《对非专业人员使用的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》
13
、
JB2436-1992
《电力
传输控制装置用铜制裸压接端头》
14
、
要符合国家、
地方质量验收规范及供电局的要求。
15
、配电箱(柜)系统图的相关参数要求。
1
、一般要求:
1.1
、配电箱、柜的所有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。投标人应明确生产的产品执行
的标准(国家标准
GB7251
、行业标准、企业标准),并根据所依据的标准提供相应的国标、
行标或企标(企业标准应高于国标或行标)。
1.2
、
所有的电气元件及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,
如需更改必须按正规工程资料
(洽商)
表格的要求填写并经设计院、建设单位、
监理、
施工单位及厂方代表共同签字认可。
否则由
此产生的损失由供货单位负责。
1.3
、
根据本工程图纸选有代表性的暗装箱、明装箱、配电柜生产样品,
完后通知建设单位、
监理、施工单位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,方可全面生产。
2
、箱(柜)体部分:
2.1
配电箱、柜的板材的各种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。所有配电箱、柜要求采用符合
国家标准的冷轧钢板。落地柜用
2.0mm
厚冷轧板制作,照明配电箱及控制箱大于等于
600mm
的用
2.0mm
厚冷轧钢板、
小于
600mm
的用
1.5mm
厚冷轧钢板制做。
二层底板需用
2mm
厚冷轧
板。
2.2
落地柜配活顶盖,配电箱不开敲落孔。
2.3
照明箱应设二层门,二层底板与箱体、柜体之间的安装螺栓不小于
M5
,二层底板返边
与箱底不小于
30mm
。
2.4 (
需填写
)
配电箱采用按锁
,(
需填写
)
箱、柜采用通用锁
,
每把锁配两把钥匙。
2.5
配电箱、柜的金属部分:包括电器的安装板、支架和电器金属外壳等均良好接地,配电
箱、
柜的门、
敷板等处装设电器,
并可开启时以裸铜软线穿透明塑料管与接地金属构架可靠
连接。
2.6
、暗装箱箱体板厚低于
3mm
的在箱体左侧背后附一根通长
--
40×4
镀锌扁钢,两端各长
出箱体
15cm
。箱体板厚大于
3mm
的在箱体左侧背后上、下两端各焊(镀锌扁钢与箱体焊接
时的焊接长度要符合规范要求)
一根
--
40×4
镀锌扁钢,超出箱体
15cm
。
暗装箱左、
右两侧
的中间上下各
10cm
处各敷设一根
L40×4×50
角钢(已备安装时固定箱体使用)。
2.7
、配电箱体、柜体型号、材质、颜色由建设单位确定(并有文字签字记录)。
2.8
、所有配电柜均须配
10#
基础槽钢,基础槽钢的外径与配电柜下口外径一致(多台柜并
列时
10#
基础槽钢应为一整体)。
2.9
、两台或两台以上的配电箱、柜相邻敷设时,箱、柜的高度、厚度应一致。厂方不清楚
的可与施工方联系落实。(见附表)
2.10
动力照明配电箱内,地排、零排、必须有预留压线位置,接地螺栓,不小于
M10
,镀锌
螺栓,接地点必须在箱体内左下角。
3
、元件部分:
3.1
所有塑壳断路器、空开选用
(需填写)公司产品
,
双电源断路器选用(需填写)产品
,
厂家提供与之配套的电缆接线端子。如进、出线缆大,而塑壳断路器、空开端子小,应设母
排将端子外引。
3.2
配电箱、柜内的电器、仪表等需进行检测及电气耐压、耐流实验,
如设计图纸中设计的
电表由供电部门安装,配电箱柜应留有装表计量的位置,中标后不调价(不含表)。
3.3
其它元件、附件及材料均需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。
3.4
提供所有元件、导线的合格证及中文说明书(实行强制认证的提供
CCC
认证证书及
CCC
试验报告)。进口产品提供商检证明。
3.5
配电箱、柜内的空开、指示灯、按钮、旋转开头等操作及控制和指示元器件下方必须有
固定牢固的标签框和机打标签。
3.6
电气元件、规格型号见系统图(请注意楼宇自控、消防、通风器、夜景照明、污水泵和
设计总说明要求等各种控制要求),各元器件规格、型号、控制不清楚的请与设计联系。
4
、组装配线
4.1
配电箱,柜上的电器,仪表应符合电器、仪表排列间距要求。
4.2
全部紧固件均采用镀锌件。
4.3
二次配线均采用黑色线,加套管编序,线径按厂家标准。
4.4
分层配电箱接线应考虑干线进出。
4.5
开关接线端子应与导线截面匹配。
4.6
配电箱、柜装有计量仪表的导线;如多芯铜线须采用套管或线鼻压接,并做好搪锡。
4.7
电器安装后的配线须排列整齐,用尼龙带绑扎成束或敷于专用线槽内,并卡固在板后或
柜内安装架处,配线应留适当长度。
4.8
配电箱、柜所装的各种开关、继电器,当处于断开状态时,可动部分不宜带电;垂直安
装时上端接电源,
下端接负荷,
水平安装时,
左端接电源,
右端接负荷。
(指面对配电装置)
4.9
配电箱、柜电源指示等,应接在总电源开关前侧。
4.10
配电箱、柜内的配线须按设计图纸相序分色。配电箱、柜内的电源母线,应有颜色分
相标志。
相序
标色
L1
黄
L2
绿
L3
红
N
淡兰
PE
黄
/
绿
4.11
所有铜母线连接处做搪锡处理,裸露部分均喷黑漆,贴色标。
4.12
配线整齐、清晰,导线绝缘良好。导线穿过铁制安装孔、面板时要加装橡皮或塑料护
套。
4.13
配电箱、柜内的
N
线、
PE
线必须设汇流排,汇流排的大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,导
线不得盘成弹簧状。
4.14 PE
线用
BVR
线,线径选择按
GB 50303-2002
4.15
配电箱、柜应考虑氧化镁等电缆的安装空间。箱体二层板与箱体之间及二层板与箱体
四周根据图纸进出线的规格及导线多少留出足够的配线空间。配电箱、柜的箱体、二层板、
面板均须有明显而不易脱落的与图纸相符的设计编号
(箱体、
二层板用钢字打出箱、
柜编号)
,
暗装配电箱箱体应有上或下的方向标识。
4.16
凡是两根以上电缆(包括有∏接的电缆)进一个开关的配电箱总开关上端须要设过度
处理装置,过度处理装置的规格必须与系统图中电缆规格相匹配。
4.17
配电箱、柜内的
PE
线不得串接,与活动部件连接的
PE
线必须采用铜质涮锡软编织线
穿透明塑料管,同一接地端子最多只能压一根
PE
线,
PE
线截面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。
4.18
消防设备的配电箱、柜及配电回路,必须有红色明显标识。
4.19
不等截面的两根导线严禁压在一个端子上。
等截面的导线
(
6
平方毫米以下)
一个端子
上最多只能压两根。
2
、
4.20
配电柜为靠墙安装(需填写)前开门,暗装箱为前配线,明装箱为后配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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